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及其现实应用探析

[摘要]从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出发,以封建统治的三纲五常观念到法治社会的法治思想这一社会发展现象来展现事物是怎样在发展中遵循自然之道的,从而揭示出事物发展的自然之道既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也同时会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受到历史局限性的影响,告诉人们在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时不能仅仅立足于当下,应尝试从多角度去看待问题,从而帮助人们能够更全面和清楚的认识事物,更好的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方向。

[关键词]道法自然;三纲五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老子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道德经》作为老子哲学思想的集成,其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其价值意义不仅在于其对宇宙观、人生观以及政治观方法予以纵论,而且对于历史变革、社会形态更替的思索都蕴含于其中,其思想与儒家思想互补,构建了中华文化的精神支柱,贯穿中国两千多年的社会发展。时至今日,其思想体系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

老子在《道德经》里对“道法自然”中“道”的内涵阐述了他的思想。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道”指的是宇宙本体,是万物发生的本源,化生在天地万物之中,被万物所共有,常存不息。也即是万事万物发展变化所遵循的法则或规律。老子又说:“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字之曰道”,即是说万事万物是循环不息地运动。他又进一步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的法则是自然而然。“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指的是事物的本质、本原,是事物之所以成为其自身的根源,它是事物自我不断发展、完善的全部内容。也正是自然之道的存在和运行,才会有万物的产生和繁荣,才有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

二、从封建的三纲五常到当下的法治思想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社会中,三纲五常观念被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成为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理论。它是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合理性和神圣性的辩护者,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整个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其核心是无条件的服从于上下级关系,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五常”则是“三纲”的具体化,是用来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时期内,三纲五常长期作为封建社会最高的道德原则和标准禁锢着人们的思想,约束着人们的行为,是封建社会中人们心中崇高的道德追求和不可逾越的伦理道德。任何人背离和违反,都会受到社会严重的道德谴责,给自身带来严重的后果。然而,当下我国正处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阶段,自由、平等、公正成为了法治社会下的核心价值追求,这样一来便彻底挣脱了三纲五常思想的长期束缚,所谓的离经叛道也就更无从说起了。

三、从当下的社会风气到未来的诚信道德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性,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内容,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是全面依法治国下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它覆盖了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当下法治社会建设中用来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这四个方面的道德要求既是相互独立的,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就诚信来说,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强调在日常生活中要始终做到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但就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因而也必然导致个人的诚信道德建设在实践上的困难。由于当下我国的社会风气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方面诚信尚未真正能成为大多数人内心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一些人在追求诚信的道路上障碍重重,这样一来就不得不让许多人对诚信这一道德建设标准产生怀疑,甚至是否定的态度。然而,封建统治下的离经叛道行为在法治社会建设的今天已成为必然,那么今天饱受质疑的诚信道德追求也同样会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

四、人们认识和把握真理的曲折性与规律性

从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观念到当下社会的法治思想也好,从如今的社会风气到未来的诚信道德准则也好,他们都是事物发展的自然之道,也是人们认识和把握真理的客观规律。从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出发,道是宇宙万物发展变化的恒久不变的客观规律,也即日常所说的真理。然而,由于受到历史局限性的影响,真理在一开始出现时往往是超前于社会的发展,也难以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被广泛的运用。但是,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会慢慢意识到真理的合理性。所以,人们认识真理总是遵循着一个从排斥、接受到普遍认同的曲折过程。因此,究竟应该如何看待问题,对认识和把握真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人们认识和把握真理需从多角度去看待问题

正如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一样,人类对真理的探索和认识也是一个曲折前进的过程。因此,在看待问题时,不能仅仅从当下一个角度出发,既要考虑到事物的发展历史,也要展望到事物的未来发展方向,即从多角度出发去看待问题。从不同角度思考同一事物的能力是思维的一个特点。思维是思考、思想,是人类进行分析、推理、综合等高级的思想活动,它是复杂的信息加工过程,是认识的高级形式。赞可夫曾经说过:“对于迄今尚未被人注意的思维的一个特点,即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事物的能力,我们应予以特别的注意。”日本学者角比嘉佑典用比喻式的语言,也说明了多角度思维的重要性。他说:“我们应当学会从各个角度看问题。一样东西,从坐着、站着、蹲着、躺着、站在凳子上等各个不同角度去看,就会看到不同的样子。”上述两位学者对于多角度思考重要性的说明,主要是就其一般性意义而言的,而对于我国特别是建国以来,则有其十分特殊的现实意义。我国是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两千多年形成的封建传统文化体系直至今天依然影响着国人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作为人类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一个民族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演化而形成的一种具有大众性、持久性、稳定性的思维习惯,是民族意识和文化精髓的重要体现。其中君主专制论、等级特权思想以及封建伦理道德观作为我国封建思想体系的重要构成,从精神上奴役人们,控制人们,封建社会中本不平等的道德教条,被封建思想家和统治者说成是“天命”。这些被神圣化的封建道德纲常所形成的社会传统和社会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人们的信念,在人们的思维深处积淀,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我国的封建思想,从早期的启蒙思想家,到“五四”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都对它进行过揭露和批判。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更是进一步给予它沉重的打击。但是尽管如此,由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之长,其滋生的封建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影响深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革命的重心是解决土地和夺取政权问题,所以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批判。建国以后,一方面对我国社会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而来的特点认识不够,另一方面对消除封建残余思想的艰巨性缺乏深刻的认识,将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放松了对封建残余思想的警惕和批判,从而让封建残余思想借机孳生。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用封建传统思想作为其反革命的重要精神武器,使党内生活和社会生活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严重侵蚀。文化大革命结束了,但是封建残余思想还没有彻底消除。直至今天,封建传统思想仍然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生活。我国自建国以来,由于长期受到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一直是“舆论一律”,思维单一,相信结论只有一个的社会。单一性的思维方式严重局限了人们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思考问题的广度,因而也常常容易导致人们对客观问题的认识不够全面,自然也难以真正去辨别和看清事物的本质。因此,只有克服单一性思维的局限,尝试从多角度去思考问题,才能真正的认识和把握真理。

正如老子“道法自然”思想中阐述的道理,宇宙之中万物的发展和变化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治社会的到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诚信也同样是人类道德发展的最终追求。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一步一步的走向完善的。因此,在每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事物的本原总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而被一些假象掩盖,往往让人们难以辨别本质与假象,甚至把假象当成了本质。因此,在判断事物时不能仅仅立足当下,既要考虑到事物的发展历史,也要展望事物未来的发展方向,懂得从多角度去看待事物。唯有这样,才可能真正的把握好事物发展的自然之道,才可以在顺应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目标和追求。

[参考文献]

[1]刘笑敢.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06.

[2]任继愈.老子绎读.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

[3]王博.老子“自然”观念的初步研究.载《中国哲学史》第三、四期合刊,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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