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军校研究生导师育人功能发挥

摘要:当前,导师在军校研究生教育中的作用局限在学术指导方面,不利于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应从严格导师队伍遴选制度、构建导师与管理干部合力育人机制、完善导师育人评价体系等方面着力,加强军校研究生导师育人功能的发挥。

关键词:导师 育人 军校研究生

军校研究生处于军事人才培养的较高层次,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以及工作学习上的特定关系,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仅仅依靠系队管理干部来开展是完全不够的。导师与研究生朝夕相处,对研究生成长成才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军校研究生管理教育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导师育人功能。

一、影响导师充分发挥育人功能的主要原因

1.重视学术指导,忽视育人工作

部分研究生导师对自己肩负的管理教育责任认识不清或认识不足,注重专业学习,而轻视德育工作。认为自己与研究生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学术和知识上的传承关系,在培养工作中更多地注重学术指导,而忽视了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有的导师认为研究生已经成年,并且经过了四年的本科教育,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已经基本形成,具备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识别的能力,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没有必要像对待大学生那样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其结果使得部分导师表现为更多地关心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论文发表和课题研究,而对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和品德修养关注不够。

2.与学员队缺乏沟通交流

由于管理体制和传统管理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导师和学员队管理干部在管理教育安排和管理理念上存在一定偏差。比如,有些导师认为研究生队的管理太严了,不利于研究生创造性能力的培养;而研究生队领导则认为导师的管理不到位,不利于研究生军政素质提高。导师和学员队之间认识的不一致,就会让研究生无所适从,甚至有的研究生还趁机钻空子,逃避管理。导师与学员队缺乏沟通交流,有的导师几乎没有到过学员队,对学员的作风纪律、日常养成等知之甚少,导致部分学员的作风散漫,直接影响了其治学作风以及学业完成。

3.导师育人机制不够完善

好的育人体系必须要有好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导师在研究生育人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在目前的研究生育人体制中并未得到充分体现:一是导师的育人职责不够明确具体,哪些工作应该由导师来做,哪些工作应该由管理干部来做,哪些工作应该多方联动配合。这些职责没有明确划分,就容易出现推诿塞责;二是缺乏必要的培训指导与经验交流机制,没能为导师在军校研究生育人工作中发挥作用搭建起足够多的平台,导致一些从学校到学校的年轻研究生导师因经验不足而难以胜任;三是缺乏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目前虽建立了考核机制但操作性差,使得考核流于形式,导师在研究生育人工作中多做少做、做好做差区别不大,造成了心理上的懈怠。

二、充分发挥导师育人功能的途径

1.严格导师选拔制度

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导师的数量也年年递增。但也存在一部分导师育人意识淡漠,只管教书不问育人的情况。为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导师的遴选机制是至关重要。遴选导师时不仅要重视其学术科研水平,更要看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一贯表现。在进行考核和遴选时,要克服重业务、轻政治,重能力、轻思想的做法。导师没有较高业务水准,不可能使研究生完成高质量的论文,同样,没有过硬的思想作风也培养不出品德优良的人才。因此对于那些学术观点和倾向不健康,社会责任感差,思想境界不高,过分看重和追逐个人利益,不注意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教师,无论其学术水平多高,科研能力多强,也要坚决地将其排除在研究生导师行列之外。

2.构建导师与管理干部合力育人机制

一要明确责任。必须明确各方的管理教育职责,特别是要明确导师的育人职能,真正把研究生的学习活动管理好组织好。同样,管理干部也不能无所作为,要积极参与研究生教学活动管理。导师参与管理并制度化,杜绝了由于职责不清造成的管理漏洞,做到处处有人管理,时时有人教育。二要建立导师与管理干部联系沟通制度,定期交流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在研究生评功评奖、入党转正、推荐考博、毕业分配等各项事宜中,要及时与导师沟通,充分听取导师的意见,让导师进行必要的预审和推荐。通过沟通制度加强导师在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使导师更为全面地了解研究生,关心学生成长。三要建立逐级汇报制度。建立学生向导师定期汇报制度,既要汇报学习科研情况,又要汇报思想状况。在此基础上,院系或教研室也要建立导师定期汇报制度。这样可以促使导师将育人工作真正重视起来,又可促进导师间的交流学习。学校各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导师育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管理,把实施教书育人措施落到实处。

3.构建导师育人评价体系

一是要充分认清构建导师育人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尽管在评价体系缺乏或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多导师也兢兢业业地出色完成了既教书也育人的工作,但是,一个好老师只能带出有限的好学生,而一个好的制度体系能带出更多的好学生。为使研究生管理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导师育人评价体系势在必行。二是要明确导师育人评价的考评标准和程序。建立起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考评标准。不仅要考核导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还要考察导师的道德修养和群众评价,甚至其所带研究生的作风养成和道德水平也要列入评价范围。对导师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学生参与评价,导师定期汇报育人工作情况,形成严格的管理教育考核机制,使导师在一定的压力下进行育人工作。三是要完善激励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导师的招生指标、年度考核、评功评奖、职务聘任等挂钩。如果导师的育人工作考核不合格,建议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导师资格。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保护优秀导师的育人工作热情,调动起导师参与研究生管理教育的积极性。导师所负责的研究生取得了优异成绩尤其是在遵章守纪、道德修养等方面获得表彰,要通过各种渠道表扬其导师,给予导师相应的奖励和充分的肯定。

参考文献:

[1]邓必雄,王芸.实施双重管理强化育人工作[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08.06.

[2]朱丽娅.加强导师在军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作用的思考[J].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10.06.

[3]潘小军.试论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J].金卡工程,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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