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公安民警舆情意识引导

摘 要:近年来,公安“双微”迅速发展,这种新技术手段为警民沟通互动提供了新平台。本文针对公安“双微”,尤其是甘肃公安“双微”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在职民警培训的角度,阐述公安院校在应对信息社会新形势时,怎样解决公安干警在面对公安“双微”时的问题,认识到它的巨大影响力、对公安工作的积极意义、在公安工作中的实际应用,同时也认识到存在的安全隐患。

关键词:公安微博;公安微信;舆情;民警培训

近年,新媒体发展迅速,微博和微信尤其值得关注,两者都提供了一种信息共享平台,让用户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即时资讯、身边发生的事情、自己的感受、观点等通过相互关注的用户传播交流,反馈互动。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信息的快速传播。

作为新兴的社会媒体,“双微”被普遍认为是组织与管理领域一种值得关注的技术,它所具有的即时性、开放性、交互性等特点使其与传统媒体相较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新媒体技术在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等各个领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方向在世界各国被积极采用,公安“双微”也为公安工作提供了新平台、新方向。作为公安院校,针对于新媒体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怎样帮助民警快速有效的了解新媒体特点,掌握新媒体技术,了解应对原则,就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笔者在近年在职民警培训中,做了一系列调查了解,针对广大公安民警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培训中做到有的放矢。

一、认识到“双微”在信息社会逐渐扩大的影响力

“双微”在一定程度提供了话语权,使得普通大众可以方便将自己的观点、意见传播出去。而相当一部分民警对“双微”等新媒体的巨大影响力缺乏认识,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所以首先应该从思想上认识到“双微”的巨大影响力以及对公安工作产生的影响,积极应对。

(一)用户规模逐年扩大

以新浪微博为例,到2012年12月,注册用户达到5.03亿。微信于2011年初推出,截至2013年11月注册用户已突破6亿,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

(二)意见领袖影响巨大

微博的巨大影响力不仅体现在它的用户规模也体现在它日益巨大的影响力。据统计,2010年舆情热度靠前的50起重大舆情案例中,微博首发的有11起,占22%。微博在加剧信息传播分散,扩大化的同时也加强了信息传播权的集中。微博意见领袖发布舆论信息,引导舆论走向,推动舆论高潮。在信息传播、整合、热点形成上起到关键作用。

而微信则是双向平等互动性的网络关系,保证了微信用户发出的信息具有较高的接受度。微信平台上的“意见领袖”很可能是现实中的意见领袖,所以微信平台上意见领袖相对于微博等其他新媒体具有更强的影响力,观点被接受程度更高。在社会危机发生后,微信“舆论领袖”可以通过这种私人网络发表观点,影响网络成员,然后再由微博等其他渠道,经过裂变式传播,最终形成舆论或施加影响。一旦“意见领袖”将负面情绪传播出去,就会对社会舆论引导产生不利影响。

公安部门在这种新局面中,只能采取积极应对措施,通过入驻“双微”拓宽信息渠道,监控舆论导向,使用新媒体解决新媒体所带来的新问题。提高舆情应对能力,防止各种恶意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积累网络经验,培养公安机关自己的“意见领袖”,提高公安“双微”的整体影响力。

二、认识到公安“双微”对公安公信力提升的积极意义

(一)正确引导舆情,提升公安形象

网络高速发展带来了网络舆情环境的复杂化,当前舆情环境体现出影响广泛、主体多元、形式多样、主题集中、良莠不齐等特征。警察执法公信力是公安机关的一种宝贵资源,是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主流风气的前提条件,在复杂的舆情环境下,公安民警处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安全、保护公共财产第一线,其行为备受瞩目,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无限放大。比如“湖南郴州城管打死瓜贩”一事在网上引发舆情风暴,随后的《城管打死瓜販续:警察凌晨抢尸 持械追打围观者》,使舆情负面报道在不断衍生,舆情危机影响范围空前扩大,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在该事件的舆情危机处置过程中,当地对信息舆情的处理措施还是有待改进的。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加大舆情发展动态把握和引导的难度,因此在处置过程中,要更加慎重。比如2011年济南误传警察打人事件,引起围观群众激烈行为,网络负面信息不断,济南市公安局也一度处于舆论中心。在危机事件,济南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积极应用,第一时间向广大群众公布事情调查情况,逐渐平息负面信息的传播,最终有效化解了这场危机。政府借助新媒体手段,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真诚、迅速、精准的用事实回应公众质疑。对整个事件最终良性解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丰富交流平台,展示公安形象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经常接触违法犯罪行为,习惯性态度严肃,在广大群众中造成“门难进、事难办、话难听”的不良映象,形成了与普通群众的距离感。这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也造成一定的困难。如今各级公安机关都在大力推动警务公开,公安“双微”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树立形象的契机和方便有效的交流平台。首先通过“双微”平台可以实现警民直接对话,方便互相沟通。很多公安“双微”都展示了亲切自然的形象,通过主动宣传,发布图文并茂的信息,积极回答网友提问,团队值守等提高公安部门信息透明度,满足广大网民信息需求。其次通过“双微”平台可以拉近同网民的距离,加强相互理解。

三、认识到公安“双微”在公安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一)宣传互动工具

现代社会信息传播呈现多样化特征,传统媒体的受众覆盖率逐渐缩小,公安机关主动通过“双微”,发布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通知通告、法律法规、生活提示等,展示公安工作情况,通报紧急事件进展、保持信息渠道的广泛和畅通,让广大群众尽可能的了解和知情。同时通过转发评论等功能,实现警民互动,加强沟通。比如目前交警部门通过微信平台实时路况播报,交通违章情况查询,户政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的相关业务流程和政策问答等都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同时也取得群众好评的举措。通过网民对警务信息的关注和了解,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提升公安机关形象。

(二)征集破案线索

公安“双微”自出现至今,应用涉及到各层次各警种,从类型上有公安机关政务微博、微信与民警个人微博、微信,从层级上上至公安部下至基层派出所,从警种上涉及交警、出入境、刑侦、治安、网监等,从地域上遍布全国各地。大规模的覆盖率使公安“双微”应用从单一的提供服务逐渐发展到协助侦查破案。目前公安机关利用“双微”收集破案线索,发布悬赏公告或协查通报,都取得一定成效。

当然目前利用“双微”征集破案线索还是存在信息简单,方式单一,同时存在信息真实性无法确定等问题,但它无疑是群众路线的现实创新,也是在信息社会背景下对严峻犯罪形势的积极应对。

(三)紧急事件救援

在突发事件中,公安机关通过“双微”,可以利用粉丝救援,将救援行动社会化,推动救援行动的社会关注度,达到良好效果。比如4.20汶川地震,在事件发生53秒后第一条信息就通过微博发出,随后被大量转发,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在电话网络瘫痪的情况下,通过微博进行LBS定位,获取救援也成为这次地震中新媒体良性运用的方式。在事件处理过程中,现场通过微博、微信发布寻人启示、伤亡通报,将事件第一时间传播出去,各方官微也发布信息稳定人心。“双微”因为其全速传播、全民传播、全时传播的特点,在紧急事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打击社会弊端

网络媒体突破了地域限制,使分散在社会各角落的各类人群可以互相联系,形成共同公民行动的可能。目前,广大网民通过“双微”参与、监督行政管理,积极参与话题讨论,影响政策制定和执行。例如“微博打拐”,公安微博与网友联手,解救被拐儿童,揭露和打击社会弊端,效果明显。为社会公共监督提供了新途径,真正实现了零距离的即时交流,实现了执法程序的公开和执法结果的公开。

四、认识到公安“双微”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报备审核制度

(一)官方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建立报备审核制度

基于互联网基礎的“双微”平台发布信息必须通过外网电脑或手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如果泄露涉密信息将造成极大影响。各级公安机关应该建立完善的制度,不管是以单位还是个人形式开通的公安政务“双微”,应向上级报备,对官方“双微”发布内容实施有效监管,尤其是涉及重要警务信息、重大事件的要层层审核,确保信息严肃性。同时也要完善公安“双微”内部工作流程,建立监控、发布、反馈责任制,既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适应“双微”信息传播的即时性。

(二)个人“双微”加强安全意识培养

“双微”开设门槛低,任何公安机关或民警个人都可以随意开通,微博即时传播的特点使影响一旦造成将无法消除,尤其是民警作为公职人员,发布信息必须慎重。加强培训,使广大民警明确自身角色定位,严格区分职务和非职务行为,建立舆情危机意识。

微博、微信的发展为公安工作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为公安工作带来新问题。微信提供的“摇一摇”、“附近的人”等功能,拉近了距离,提供了交友便利,同时带来了安全的隐患。网络交友的弊端引起的信任危机需要网民正视,也需要公安机关更好的了解这些即时平台。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公安“双微”不是万能的,考虑到“双微”受众以及网络平台的虚拟性,“双微”有其明显的时代和属性特征,是公安机关公共关系建设的一部分。我们要利用一特性,巩固公安“双微”所带来的警民之间的交流互动,加强警民之间互相了解支持,建立新时代良好警民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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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公安微博发展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若干误区和出路[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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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新办:75%网络舆论事件源于基层部门回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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