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庭生活的古汉字谈伦理规范

摘 要:甲骨文是我国发现的最早的文字,暗含着无穷的伦理关系和传统文化因素。本文依托称谓汉字来探寻古代独特的文化意蕴,如“妻”、“妾”、“姑”、“舅”的独特所指。这些都能反映古代文化的独特价值。

关键词:古代汉字 称谓 家庭伦理 传统文化

一、“ 夫”字为长,“妇”当持家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从古至今,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在悄然改变。

“夫”字的甲骨文为,金文为,篆文。从字形来看,它是在(大,成人)的头部加指事符号“-”, 代表发簪。造字本义:男子束发,并用发簪固定。古时候男子成年后束发加冠才算丈夫,所以反映在字形中,加“一”是作为成年男子的标志。古代男子冠礼表明其由不成熟走向成熟,开始脱离亲人的养育、监护,并开始享有所在社会团体中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后来,“夫”字逐渐成为成年男子的代称。《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夫,丈夫也。从大,一象簪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男子的身高达到一定的高度,这种体征是成年的一种反映,也就能够成婚,并能抵御他人的抢婚,有能力承担一定的责任,与“妻”、“妇”相对。

妇,甲骨文,早期金文,篆文。字形上看,是一个妇女正拿着一把笤帚清扫的形象。《说文解字》:“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妇是已婚妇女的通称。但仅在字形上还不能更全面地理解“妇”的独特地位。

长久以来,在我们的意识里都认为妇是主内、做家务的女人;夫是主外、开荒耕种的劳动主力。然而卜辞中的商代诸妇的地位要比后代都相对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母系社会影响的遗留,这也可以算做商代社会的特色。根据卜辞的记载,商代诸妇可以指挥军事、带领军队参战;接受商王的命令,承担臣的职务;参加甚至主持祭祀,且死后成为被祭祀的对象。其中最为熟悉的是“妇好”。

二、“妻”、“妾”为伴,“子”孙满堂

妻,甲骨文字形为,篆文。妻的甲骨文字形像是一长发女子被一只手抓住。这是在表现一种怎样的现象呢?事实上,这正是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的偶婚制阶段发展的后期出现的抢婚现象:因男子对于向女子靠拢的形式的不满,而女子也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的中心地位,男子便凭借自己强于女子的力量,使用武力将女子抢至自己家中。“孟”字也能够佐证这种解释,随着婚制的发展,商族人从王亥起开始由早期父系社会的对偶婚向晚期父系社会的单偶婚过渡,为了保证抢来的妻子产子确实出自一定的父亲,从而出现了“烹首子”现象。“孟”字早期金文字形()正是对“烹首子”的现象的反映。

《说文解字》认为:“妻,妇,与夫齐者也。”可以看到妻子在家中一定地位和影响。妻最早见于《易·系辞》:“人于其官,不见其妻。”但在古代“妻”并不是男子配偶的通称。《礼记·曲礼下》中提到:“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庶人曰妻。”可见,“妻”只是百姓的妻子的称呼。

妾,甲骨文字形为,金文写作,篆文写为。《说文解字》认为:“妾,有罪女子,给事之得接于君者。从,从女。”“”是早期甲骨文“辛”的字形,而古汉字中“辛”通常代表有罪或者施刑。因而妾其实是因犯罪或者被俘而成为奴隶的女性。妾作为奴隶,为奴隶主服务,有机会接触到奴隶主的便有机会成为妾。《春秋》云:“女为人妾。妾,不娉也。” 妾与“与夫齐”的妻在地位上还是有一些差别的。

也有说法认为“妾”的字形中看到的“”是一种头饰或标志。这种说法有些牵强。不管怎样,“妾”与“妻”共同充当着“夫”的配偶的角色,并肩负着繁衍、养育子嗣的重担。

子孙当然是生命的延续,是家族中保护的对象,是父亲“教”的对象,也是母亲抚育的对象。子,甲骨文字形为,金文字形为、篆文字形为。其字形像襁褓中的婴儿。甲骨文中的子既包括男性,也包含女性。“子”是父辈对子辈的通称,这也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缘故。甲骨文中的“子”也是祭祀的对象。在子早于父辈去世的情况下,“子”也会成为祭祀的对象。

三、“兄”友“弟”恭,长幼有序

长幼有序的伦理既适用于家庭内部,也适用于社会中不同辈分、年龄的人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兄弟之间,做到长幼有序在家庭中是很有必要的。

兄,甲骨文、金文、篆文,从《说文解字》看:“兄,长也。从儿从口。”从字形上看是一人跪在地上,张着口,像是在祈祷的形象。想象着一个跪着祈祷的人,其谦逊的形象随之浮现出来。“兄”假借为兄长之义。在商代称谓的划分并没有我们现在的精细。在商代,“兄”是同辈的年长者的泛称。

弟,甲骨文,金文,篆文承续金文字形。《说文解字》:“韦束之次弟也。从古字之象。凡弟之属皆从弟。”字形像用绳子缠绕一根长木之形。本义为依次缠绕,后引申为兄弟的弟。兄弟如同这韦束般依次盘绕。兄弟相拥相互依靠、相互照应,情感上如同这缠绕的绳子一样,同时依次“缠绕”也彰显了长幼有序。

四、不同寻常“姑”与“舅”

姑、舅,现在分别是指自己父亲的姐妹、自己母亲的兄弟。然而在商代姑、舅却还是一种特殊的指称。姑的金文字形为,小篆字形为,《说文解字》上说:“姑,夫母也。从女,古声。”舅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母之兄弟为舅,妻之父为外舅,从男臼声。”也就是说姑、舅分别可用于已婚女子称呼夫之父母,即公公婆婆或者是男子称妇之父母,即岳父岳母。这其中反映的是有血缘关系的亲族间婚姻关系,也就是与父亲的姐妹的后代或与母亲的兄弟的后代进行婚配的结果。“姑母”、“姑父”、“舅父”、“舅母”这种称谓中也暗含着这种亲上加亲的关系。这样亲上加亲的婚配,结果是丈夫的父亲就是自己的舅舅,而丈夫的母亲就是原先的姑姑。或者妻子的父亲是自己的舅舅,而妻子的母亲是自己的姑姑。因而姑、舅在我们今天认识中的姑姑、舅舅的层面上,在早期社会还蕴含着对于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的称谓。这种亲上加亲的家庭框架下,对待姑、舅也更应以礼相待,孝敬恭顺。

五、“外”字当头,亲疏远近自在心

常说“三亲六戚”。其中三亲分别是指宗亲、外亲、妻亲。“宗亲”是指自己同一祖先的亲属,像祖父母、父母、叔伯以及兄弟姐妹,是自己至亲的血缘关系。“外亲”指母亲家里的父母、兄弟姐妹,虽然有必然的血缘关系,但不是同一姓氏,重要性不及宗亲。“妻亲”是妻子的直系亲属,这种亲缘关系并不是先天的,是由于婚姻关系形成的,所以关系不比宗亲、外亲亲近。当我们翻阅《称谓录》时,不免发现在外亲和妻亲中都有明显的标志如“姻”、“外”。

以上是依托几个比较常见的亲属称谓方面的古汉字对其背后的故事的阐述。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在祈求繁衍后代、生生不息的朴实愿望下,有祖的庇护,父的维系,母的呵护,兄友弟恭,长幼有序又有亲上加亲的姑舅关系,与此同时社会中女性也受到一定高度的尊重,这一切都反映着商代社会中亲密的家庭关系与古朴的民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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