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4.0背景下“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及机遇分析


打开文本图片集

摘要:金融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服务业,平行税制的执行会引起沉重的税收负担以及增值税的抵扣优势难以发挥,这违背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原则。对金融业而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加快了税制的改革,基本消除了双重征税的现象。为了正确并有效地解决目前双重征收及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形成的问题,对此需充分了解和掌握“营改增”税收政策,突破重点难点,更深地推动金融企业积极向上的发展。本文通过对“营改增”所涉及的两大流转税进行对比分析,结合“营改增”在我国的实施,分析出工业4.0背景下“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及更好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工业4.0;“营改增”;金融业税负;影响和机遇

中图分类号: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19)32-0146-04

一、前言

1.研究背景

(1)问题的提出。德国政府在2011年汉诺威工业博览会时正式提出了的“工业4.0”战略,这是集中转型为分散的基本生产模式。在此背景下,中国的制造业也面临着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对制造业不断更新的压力,因此,中国也提出开始实施“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以此来实现智能升级,提高国家竞争力等。经我国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开始实施“营改增”的试点方案;2012年,我国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实行全国试点方案,并于2014年将邮政业、铁路运输业及电信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方案;2015年全面推行“营改增”的试点后,我国“营改增”的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营改增”前,企业所得的收入除了要缴纳营业税之外,还需缴纳附加费用及所得税,而这种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济及经营管理的发展,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营改增”后,虽然税率有所提升,但是这种征税方式使企业的税收负担下降,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济的发展。

(2)本项目在国内外的研究。一是国内研究。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2012)认为,根据税制革新的变化,应该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加快优化并调整经济结构。虽然目前仍然有增值稅和营业税重复征收的现象,但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却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刘瑞憋(2012)认为税制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形势都有着重大的引导和调解作用。金融业采取增值税的征收方法实际上是一种正确的政策导向,不但可以优化税制结构,而且也对全产业的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具有积极意义。二是国外研究。Cupta和Newberry(1997)采用1982年~1985年和1987年~1990年的数据分析造成公司实际金融税负变化的各种原因,后来发现实征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率、各种资本的价值构成及比例、产生单位销售额所需要的资产的金额、企业经营效益和经营者业绩等因素有关。Shaviro、Douglas A、Shackelford、Joel、Daniel N、Slemrod(2010)等学者对税收和金融市场外部性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如果一项税收政策的立足点在于调节金融市场的外部性,一定程度上能够对金融机构进行引导,调节其激励水平。

2.研究意义

(1)有利于完善中国流转税的税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双重征税现象日益显现,在实施“营改增”促进了税制的改革,逐渐优化了我国的经济结构,完善了流转税制度。

(2)有利于更有效地解决双重征税的现象。增值税分为进项税和销项税,若当期发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则不用缴纳;营业税是按照一次销售额征收一次税,且一件产品会通过多个环节,例如,销售环节、进口环节等。增值税以增值额征税,营业税以营业额征税,会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由此可知,“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更有效地处理两者重复征税的现象。

(3)有利于调整信息系统、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工业4.0”是由原来的大规模转变为个性化定制的生产方式。金融业普遍实行信息化管理,而企业也根据这些变化做出运营策略、人员安排的调整,才能更好地处理带来的各种影响。增值税和营业税一起征收,会影响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利于企业的积极发展,因此“营改增”会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推动经济稳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相关产业的规模,改善区域竞争力。

二、目的与内容

1.目的

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服务业,平行税制的执行会导致税收负担加重和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会违背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原则。“营改增”的最本质目标是改变营业税重复计税弊端,以增值税对增值额征税的方式实现结构性减税。为了更好地化解现实问题,充分了解和掌握“营改增”政策,突破“营改增”政策的难点。本项目通过对“营改增”所涉及的两大流转税进行对比分析,结合“营改增”国际实践与我国改革进程,研究分析在工业4.0背景下,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及未来发展的正确战略。

第一,加大金融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重视力度,并根据国家东西部的实际发展规模逐步推进。同时,在实行试点工作时可选择一些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并做好申报增值税的模拟工作,如果在营业税和增值税转变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第二,从金融业税负地区分布现状出发,为下一步“营改增”地区试点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努力拓展增值税链条。在拓展增值税链条时,将交易税收营业税制纳入其中,不仅能促进金融业不制造业共同发展,还能增加经济效益,改革经济发展模式,从而全面推劢金融业发展。

2.内容

(1)优势分析。以金融行业中的银行为例,可以将其业务划分为四大类(存贷款金融业务、直接收费类业务、金融商品交易、其他),财政局、税务总局在制定政策时也会分类考虑改革方向及方式。如按照银行收入、损益角度分类探讨银行主要四类业务倾向的征税方式:第一,对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金融商品交易利息收入等)若适用11%税率计算销项税则意味着需要其敌营的资金来源进行进项税匹配、抵扣,难度比较大。第二,对投资收益(即金融商品买卖价差收入),是目前争议及难点,税率倾向于6%,但对于是差额征收、全额征收还是免税,在政策倾向上仍不明朗,金融机构需要重点关注此类业务。所以金融行业实行“营改增”要有效地避免重复纳税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促进金融业发展。

(2)劣势分析。金融性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其劣势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主要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前者可纳入增殖税范畴,后者则不以增值税税制实施纳税,这将导致部分业务实际征收税率较高。二是部分金融产品交易不能遵循准确时点来完成销项税不进项税的计算,同时该交易也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可能会增大税收风险。

(3)机会分析。其一,企业可以结合增值税缴税的方式,激发金融行业的创新积极性。“营改增”的实行有利于金融业进一步开展产品不服务,拓展增值税抵扣链条,继而使金融企业更好地完成资源整合,有效转变运营模式。其二,企业需要结合本身经营特征,对“营改增”做出应对措施,既要考虑银行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行业税收负担产生的影响,防范涉税风险。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实行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既存在优势,也在改革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机会和威胁。金融企业需要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有效降低税负并且促进利润增长,从而有效地改进企业产业结构,实现长进目标和企业价值,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调查分析

1.金融业的发展现状和税负情况

我国金融业在进入新世纪后业取得了较为稳定的发展,尤其是在2010年之后,金融业也有了非常多的创新举措,金融业也呈现出逐渐上升的发展态势,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带来了较好的税收效益。从发展的规模来看,直至到2015年的年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保险年鉴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银行业机构有4123家、证券公司机构有132家、保险公司有157家。

从行业效益和税负情况来看,中国税务年鉴的有关数据表明,在2015年,我国银行业机构除应交所得税后的利润达到了2.14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所占百分比为78%,利润为1.67万亿元),比去年的利润占比率高出约10.8%。在税负方面,金融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在总税收的占比是极大的,分别有3897.95億元和8253.75亿元,在总税收的占比约为73%。因此可得出,我国金融业的税收主要是来自于银行方面,不管是在总税收方面,还是在营业税、所得税方面,银行都占据着非常大的比重,拥有着70%以上的份额,相比之下,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则有着发展的空间。

2.“营改增”后的相关变化

在2016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36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其中也有了对于有关行业税率的新规定,金融业的税率为6%。在“营改增”这一政策实行之后,增值税为不含税金额,且是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所以实际上税负的多少更多的取决于进项税额的可抵扣情况。

(1)“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影响。国家发布的36号文件中也调整了对银行业的征税范围及一些要求,在“营改增”之后,银行业的实际税负大部分取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通过表1可以得出可抵扣的具体项目,其中涉及了贷款、直接收费服务、投资、折旧和支出,但贷款和直接收费服务不允许抵扣。

(2)“营改增”对证券业的影响。“营改增”的实施对证券业的影响比较小,因为其中的应税收入税率虽然有所提高,但是并未出现较大的波动。贷款所产生的利息以及直接收费服务项目所产生的的服务费,同时也包括与贷款相关的咨询费,使不得进行进项税抵扣的。

(3)“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因为保险业的相关模式不同,所以“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第一,保险业与其他行业的经营流转模式有着很大的区别,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保险业的流转环节比较少的;第二,保险业有着许多重大项目的支出,而这些重大项目的支出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因此,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我国的金融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税负波动,而这样的波动对于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影响是比较大,但是对于证券业方面的影响还是比较有限的。

3.选取样本与税负分析测算

(1)选取样本。“营改增”政策在2016年5月开始实施,表格所选取的数据为2015年年报的数据。其中选取了我国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等14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国海证券和中信证券等12家证券公司和4家较大的保险公司进行相关查究。

(2)税负分析测算。对于增值税的有关测算,“增值”部分则是比较重要的部分,为了能够得知税负大小,本项目选择通过计算税负临界点的税率来讨论有关于增值税的问题,所谓税负临界点的税率是指在不同情况下企业的税负达到了一定程度的临界值。目前,金融业经过混合所有制的改革,企业的经营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变,比如业务范围。根据近年来的数据表明,各公司涉及到其他金融业务,公司其他业务收支占比较小,因此业务数据可作为测算数据。再有,在选择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上,金融业的业务量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比较大,而且基本上符合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要求与规定,所以金融业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为6%。

4.税负分析

经过对选取样本量的测算与分析,根据表2银行业的14家商业银行有关数据显示,在“营改增”前后,除了南京银行的税负变化率为正值,银行的整体税负变化率都为负值,且呈下降态势的。由表2数据可得,银行业的整体税负平均临界点税率为6.44%,即当增值税税率为6.44%时,税制改革前后企业的税负相同。而且,在表2中,测试税收与总税收之比基本上都是高于75%,因此测算较为合理。

根据表3证券业的12家证券公司的有关数据显示,在“营改增”前后,证券业的整体税负变化率都为负值,呈下降态势,其中国金证券的下降幅度最为明显,下降至49%;国信证券的下降幅度小,为0.04%。由表3数据可得,证券业的整体税负平均临界点税率为6.9%。证券业与银行业相比较,证券业的临界点税率较高,因此表明证券业比银行税负下降更多一些。

根据表4保险业的4家保险公司的有关数据显示,在“营改增”前后,保险业的整体税负变化率都为正值,呈上升态势,其中中国人寿的上升幅度较其他3家高,为13.47%。保险业的整体税负平均临界点税率为11.70%。总的来说,保险与银行业、证券业相比较,保险业的临界税率较高,尽管在计算过程不甚精确,或者因其他不可估量的因素造成的变化,但计算结果的数据也是可以大致的反映金融业税负的变化情况。

四、结论和建议

1.结论

经过调查研究市场在大数据智能化对“营改增”的影响,我们发现中国未来金融业的发展方向趋向智能化,为智能化新市场争取了稳定基础,金融市场的发展促使金融市场的稳步发展。当今社会的人群用户,企业能够根据他们使用网络的实时数据进行精准性的营销,提供良好的数据和信息支持,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议

针对调查工业4.0在智能化的背景下“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分析,结果表明工业4.0在智能化的背景下“营改增”对金融业,不仅增强了金融业的经营活力,还不断的更新营业范围。在工业4.0大数据和智能化的影响下,企业的生产能力更加先进和快速,而“营改增”涉及的市场范围,不仅可以完善和规范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并且有利于企业吸收资金,扩大金融投资,增加营业活力,扩大市场经济。

(1)不断改进“营改增”在智能化的发展。智能化大数据的应用,不仅是开阔了市场的界限,同时对“营改增”在市场的的应用也是非常有利的。虽然银行拥有着大量的金融交易数据,但是在与智能化的大数据相比之下,互联网企业掌握的各种数据都是多维的、较为全面的,包括行为习惯、消费方式以及健康情况。所以银行和互联网之间的信息互换活动是非常活跃的,这样也就大大增强了数据的容量。

(2)加强“营改增”在市场的技术性。“营改增”涉及的行业范围甚广,對于新晋的规划目标,我们必须要提前了解,研究工业4.0在智能化的背景下“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是否有大规模的突破,并且,我们要掌握“营改增”的核心技术,不断开发“营改增”的技术性,工业4.0在智能化的背景下“营改增”在金融业能稳步前进。

(3)立足国情,稳健发展。立足于本国国情,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出发,以辩证的观点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方式做法以及企业的经营理念,才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的产业模式,从而更快更好地实现产业链的良性互动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丹.“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影响研究[J].会计之友, 2017(23):117~121.[2]许峰.“营改增”政策实施影响及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4

[3]张文静.财务公司“营改增”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 2017(5).

[4]袁业虎, 耿海利.“营改增”对金融业的影响及其发展机遇分析[J].税务研究, 2017(7):30~33.

[5]Auerbach,A.J,Roger.H.Gordon.Tax of financial serices under a VAT[J].AmericanEconomic Review,2002,(92)410415.

[注]基金项目: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工业4.0背景下“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及机遇分析》(项目编号:201813830046)

作者简介:

1.王冬,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

2.蔡环环,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

3叶梅,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

4.郑熙雯,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

推荐访问:税负 金融业 机遇 影响 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