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法制节目如何提升舆论引导力

【摘要】随着电视节目的繁荣发展,以《今日说法》、《道德与法治》等为代表的法制电视节目相继开播,对于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推动我国法制进程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多年来,电视台法制节目以案例的形式详细记录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的伟大进程,向不计其数的观众宣传了法律知识,普法效果十分显著。在十九大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形势下,如何让拥有庞大受众群体和极大影响力的电视台法制节目进一步提升舆论引导力,成为了摆在学界和业界面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本文从坚持法治思维、丰富节目内容、创新传播形式、保证信源真实四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希望能对我国电视台法制节目提升舆论引导力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电视台;法制节目;舆论引导力

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新闻媒体在思想教育、舆论引导以及信息传播等各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以《今日说法》、《道德观察》等为代表的央视一档法制节目的引领下,国内各大卫视的法制频道及法制节目相继开播,不但收获了大量忠实观众,而且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等方面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节目数量的不断增多,一些地方法制节目出现了娱乐化、同质化、低俗化等倾向,严重挑战着法制节目的舆论权威性与舆论引导力。因此,加强电视台法制节目优化和创新,更好地提升法制节目的舆论引导力,是当前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

一、坚持法治思维

一是利用法治思维强化节目价值导向。法治思维源于规则思维,因此,电视台法制节目要以法律规则为出发点,要求人们维护规则的稳定,坚守规则的底线,提高人们对行为的预期性。电视法制节目应通过对某一个案例的解读,解释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法治理念、法律概念,达到“解读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例如:在《经济与法》栏目播出的一期节目《死者的借条》,通过居民管德时拿着死者杜先生生前写下的借条找杜家人要债的故事,为观众解析了法律上该如何理解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问题。节目中杜先生的家人表示不知道这份借条的存在,拒绝偿还,两家由此闹上法院。管德时表示借出的15万是杜先生为给儿子小杜办服装厂所用,而小杜则不承认有这件事情,经过了一系列的波折后,最终法院经过调查确认,这笔借款确实存在,借条有效,杜先生生前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通过电视台法制节目的解读,对现行的法律进行了很好的诠释,有助于人们改变对事物的传统看法,逐渐树立起法治理念和法制思维。

二是利用法治思维维持节目平衡。法治思维是一种权衡思维,因此法治思维要求在看问题、做决定时,要权衡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设计缜密的方案,全面地考虑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例如:《今日说法》在播出节目之前,都要仔细进行选题,什么时机播?可不可以播?都要考虑周全,充分权衡节目播出后的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选择正确的内容导向,进行客观公正报道,力求收到积极的社会反响。

三是利用法治思维提高节目公正内涵。节目在报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司法程序,不能将价值判断、道德标准和司法审判相混淆,不能片面追求宣传效果,利用制造新闻的形式编造新闻事实。应坚持新闻的真实性,还未得到证实的内容不得列入素材内容。力争做到公平,保证当事人双方均有平等的话语权。

二、豐富节目内容

(一)注重法制意识培养

电视台法制节目通过对众多案例的精准解读,使大家知道了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这主要体现在对公民物质生活权和生存权利的维护上。伴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民主权利的要求会更强烈,因此,法制节目要更加注重对民主权利尤其是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的维护。另外,法制节目还要强化对公民义务意识的培养和引导,主要体现为引导公民主动承担对社会、国家、他人以及家庭的责任,切实尊重并维护社会、国家、他人和家庭的权利。

(二)聚焦社会利益表达

目前“群体性事件”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对和谐社会构建造成了一定挑战。因此,只有承认社会阶层矛盾的存在,利用对话、讨论、交流等方式解决问题,才能实现决策和立法的平衡。电视台法制节目可以发挥本身的利益协调及表达作用,搭建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间沟通、表达和聚合的平台,特别是借助党代会、“两会”等时机,为政策决策者、法律制定者、普通老百姓搭建交流平台,使弱势群体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样有利于平衡双方利益关系,制定出更为科学正确的决策。此外,法制节目要把加强弱势群体表达话语权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做,除“两会”之外,还可以把政府、人大有关公共政策决策会、听证会等列入报道的范围。

(三)兼顾公法和私法

为更好地响应国家“改善民生”、“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等政策,电视台法制节目要做到公法和私法的兼顾。电视台法制节目首先应当实现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其次还要体现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治化。例如,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就将镜头聚焦在《合同法》、《物权法》、《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上,成为电视台法制节目题材平衡的典范,值得广大地方电视台学习借鉴。现在,很多的地方电视台往往还只是把镜头集中在侦破刑事案件和法律应用上,涉及的节目题材范围比较狭窄,不能兼顾公法和私法两个方面。尽管刑事案件更被观众看好,电视节目的收视率会更高一些,但是观众收看法制节目的目的不只是要追求好看,而且还要追求实用,制作私法案例的法制节目能更有效地满足观众实用方面的需求,同样能够取得良好的收视效果。

(四)解读与服务并举

一直以来,我国电视台播出法制节目的主要目的是宣传法律知识,对司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启发民众的法律意识,表达民众的法制诉求等多个方面。比如《今日说法》法制节目就是:根在“法”,重在“普”,贵在“引”。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法律进行解读是该节目得以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我们也应本着这样的理念编排节目内容。

现在,人们对法制节目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最为突出的是对法律服务的诉求。法制节目应当深入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例如: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法治进行时》就开通了徐滔法律服务网和免费咨询热线,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普遍欢迎。由此可见,法制节目向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发展,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三、创新传播形式

一是从单一的“举案说法”向多元化节目转变。很长时间以来,从央视的《经济与法》、《今日说法》到江苏台的《举案说法》、广州台的《正大方园》等,普遍采取由主持人串联,讲述法律故事,最后由法律专家点评的方式开展,这种模式非常的新颖。单一的节目形式很难满足观众不同的收视需求。目前,我国电视台法制节目正在朝着多样化趋势发展,出现了以记录案件侦破过程为主要形式的纪录片,例如《法制在线》(央视新闻频道);庭审式:《庭审纪实》(上海台)等。

二是从线性传播向互动传播转变。法制节目的互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方面是吸收观众参加法制节目,在节目现场主持人与现场观众、嘉宾实现互动。例如:重庆台《拍案说法》和央视《法治在线》等。另一方面是通过其他媒体与观众实现互动。例如《法治进行时》(北京台)就在《法制晚报》设立“法制联动”栏目,与新浪进行合作,开辟了多媒体网站,利用网络与观众进行交流、探讨。现在,电视台法制节目在互动方面正在由互动环节向节目常态化发展,由传受双方互动向受众与受众、传者与受众的互动发展,例如《沟通无界限:法立法外》(广州台)。

三是学习借鉴国外素材增值类法制节目。素材增值类法制节目是西方国家现在时兴的一种新型节目形态。素材增值类法制节目的特点是不依赖于前期的拍摄,主要把人力投入到法制素材的分析、搜集、归类、整理中,将被记录的资料利用组合、策划、剪辑、编排等方式形成新的节目。这些素材主要从四个方面获得:一是警方以及其他执法部门拍摄的素材;媒体之前拍摄的素材;民间DV爱好者和手机摄像者拍的突发事件资料;监控电视拍摄的素材等。通过加工和编辑,配上音响效果制成。通过不同的关键词经不同的历史法制素材制成具有感性和知性体验的素材增值类节目,最大限度地减少制作投入的成本,成为法制节目中性价比较高的组合。目前,我国电视台法制节目已有素材增值类节目方面的尝试,例如《传奇故事》(江西台)大量搜集我国地方台的相关素材,再根据节目需要重新进行组合编辑,取得了良好的收视效果。

四、保证信源真实

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大观众不断地对媒体传播信息的可信度进行比较,判断其是不是可信。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种传统的观念不断被颠覆,耳听不一定是虚,眼见也不一定是实,主要是要看是“谁”说的,这里的“谁”就是指媒介的公信度,也就是指信源的真实性。电视台法制节目一定要虚心接听每一个热线,认真倾听观众来访,在林林总总的法制题材中,选取最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予以采訪报道,采访过程中与当事人深入沟通,详细解释报道事件的理与非。在客观公正报道的前提下,伸张社会的正义。对于事件的报道要做到不含猜测、虚假、虚构、推理成分,还原事实真相,确保当事人话语权,不偏袒,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信源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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