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蓝田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蓝田县2016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县城市管理及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检查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蓝田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蓝田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全文)



蓝田县2016年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县城市管理及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检查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着力加快全面建成国家卫生县城进程,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及山水园林县城建设,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建设“美丽文明乡村,山水园林县城”为目标,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载体,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长效管理”为原则,以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为重点,通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大干一百天,努力实现城乡环境净化、美化和亮化。

二、活动主题

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蓝田。

三、活动时间

201615日—415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结合。各镇街、各部门要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作为2016年开局的首要工作任务来部署推进,定目标、转作风、抓落实,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协调各方面力量,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

(二)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以各职能部门、镇街为主体,社区、村组为单元,实行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包片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路段、业务干部设岗定责的层级化管理机制,积极查找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三)坚持综合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以治脏、除乱为抓手,重拳出击,协同发力,下大力气全面排查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从源头根治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四)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在整治工作开展中要坚持齐抓共管,从严执法,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提供保障。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重点工作任务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2月底前各主干道路果皮箱按照国卫要求全部安装配置到位;科学合理配置公厕、集贸市场,确保数量达到国卫标准;尽快完成青灞路等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完成破损道路路面、道沿石、人行道地砖的修补及更换任务,确保各主干道路排污管网畅通,路灯亮灯率达100%;重点加快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

2、着力补齐创国卫项目短板。一是强化县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大对城区38条大街的环卫保洁力度,坚持每日洒水降尘,不断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市政道路保洁效果要达到二类道路保洁标准。重点对沿街商户、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六小”行业及废品回收站点加强管理,对出店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野广告、线缆垂挂掉落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现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治;二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在城乡主要街道、医院、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确保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卫标准。各中小学校2016年春季开学前,必须按照标准配齐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为中小学生配发统一的健康教育教材。积极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县城范围内全面消除烟草广告;三是着力抓好环境保护工作。设立2个以上的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加强治污减霾工作力度,严格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强化灞河源头非法采砂挖砂的整治力度,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安全保障达标率达到100%。对县城企业污水、废气排放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监测,对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四是强化食品餐饮行业整治。对食品原材料进库台帐记录、食品加工制作流程、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餐厨垃圾处置等情况进行深入督导检查,重点对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工作进行“回头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消杀公司实行反复消杀;五是尽快颁布《蓝田县传染病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文件,拨付六类重点传染病防控县级配套经费;六是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尽快完成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监测化验室建设,确保水处理、消毒设施正常运转,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七是强化农贸市场管理。重点完善卫生服务设施,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对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独立区域,坚决杜绝病媒生物滋生繁殖;八是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三堆六乱”现象进行整治,集中清运积存垃圾,进一步加强改水、改厕、改污等工作,不断增加一类村及省、市卫生村的数量。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电信局、各镇政府、蓝关街办)

3、尽快完成国卫资料收集整理。创卫档案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专人负责,文字记录、目录编排、文件归类都要严格符合国卫标准,坚决杜绝制假造假、篡改数据、内容雷同的现象,重点搜集能体现创卫活动过程的影像资料,并对今后开展的活动进行影像记录。2013年、2014年、2015年国卫资料收集整理必须于2016年元月底全面完成,2016年资料要初步建档。

(责任单位:各创卫职能部门)

(二)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县城区市容环境及经营秩序整治。一是加强县城163条背街小巷的环卫管理;二是重点强化对车流量、人流量密集的主干道路、商业超市门口、汽车站周边及文化休闲广场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三是扎实开展出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坚决消除各类出店经营。对各重点路口未经审批的占道经营坚决予以取缔,积极引导其到专业市场进行交易销售;四是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破损破旧户外广告、商户一店多牌依法依规进行拆除;五是扎实开展“野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对县城区所有沿街建筑物立面、人行道地面、电线杆等载体上的野广告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清除。对乱涂写、乱张贴的“野广告”进行拍照取证、电话强制追呼、高限处罚;六是扎实开展渣土车营运管控整治活动,在重点路口实行夜间蹲点执守,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冒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撒、渣土无覆盖车辆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七是整治道沿上破砖乱石、杂物堆积及杂草丛生等乱象,对破砖乱石、杂草进行集中清理清运;八是完善绿篱护栏管护、卫生保洁制度,绿篱管护保洁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维修更换破损的绿篱护栏,及时清理绿篱、树坑内的积存垃圾。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巡查管控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乱停放行为一律按照违法抓拍、贴单告知、上网处罚的流程进行整治,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进行拖移。在汽车站等重点十字路口设立岗哨,严禁营运车辆在禁停牌及禁停线内违规停车。根据非法营运“摩的”的营运规律和特点,重点对“摩的”营运的高峰时段以及汽车站周边、长坪路圆盘、县医院及中医医院门前等高密地段,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屡教不改的非法营运者,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罚款或收缴非法车辆。2月底全面消除一、二类道路“摩的”非法营运现象。

(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

3、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开展城区建筑工地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制,落实湿法作业要求,对易扬尘物料、裸露黄土及时覆盖到位。完善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对工地内部道路的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出入口管理规定,确保高尖装载和无资质车辆不出工地,渣土清运通道做到当天冲洗。严禁建筑物料占道堆放。建筑工地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卫标准,统一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设施,适当留进出口,总体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效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4、扎实开展汽车站及周边营运秩序、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开展营运秩序、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妥善解决汽车站周边饮食摊点占道经营问题,确保营运秩序规范有序、安全通畅,社会治安安定和谐,车站及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蓝关街办)

5、加大洗车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对县城区的洗车店开展拉网式整治,认真排查摸底,全面登记造册,重点检查洗车店营业执照及“环评”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排水、排污等设施是否规范达标,是否有超范围经营、占道作业、乱搭乱挂、污水乱排放等影响市容的违规行为。对证照不齐全、排水排污不达标及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洗车店依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6、加强县城区掉落垂挂线缆的巡查管护工作。建立线缆巡查管护制度,定期开展巡查管护工作,对掉落垂挂线缆进行整理归顺,对废旧线缆、线杆进行拆除清理。2月底全面消除城区内主干道线缆垂挂、掉落的现象。

(责任单位:县电信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7、扎实开展社区、居民小区及机关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社区、居民小区要做到道路平坦,环境整洁,绿化率达标,环卫设施完善,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不堆放杂物,无违章搭建,无非法野广告,无违章建筑,无乱排乱倒现象。各机关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办公室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机关大院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

(责任单位:蓝关街办、三里镇政府、各机关单位)  

(三)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任务

1、集中清运积存垃圾。重点对垃圾存储点及主干道路、公路沿线两侧、干沟内、大桥下、河道两侧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彻底地清运或掩埋,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无垃圾残留。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蓝关街办)

2、强化村容村貌整治。严格按照《蓝田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坚持“八有八无”的管理标准,深入开展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重点对主干道路、公共场所、卫生死角的暴露垃圾进行清运,对河道、水塘的漂浮物进行打捞,对辖区墙壁、门面、电线杆、树木等实物上的乱贴乱画、乱拉乱挂进行清理,对乱搭乱建及破旧危房、残垣断壁进行彻底拆除,对砖瓦堆、粪土堆、材草堆及房前屋后的杂物规劝村民进行清理整治,对乱泼乱倒及污水横流现象进行制止整治。规范党员之家及居民运动休闲广场管理,确保运动器械正常使用,广场及绿化带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蓝关街办)

3、科学选择垃圾填埋场场址。各镇街要把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作为农村环境卫生的中心工作,科学合理规划选择。场址要远离居民群众居住区、河道、农田,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干沟为重点。垃圾填埋场要设立醒目的场名标识,做到定人定责,专人专管,场内垃圾要做到管理科学有方、及时掩埋。各镇街务必将垃圾填埋场场址及相关情况于1月底统一报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蓝关街办)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在河道及严禁倾倒垃圾的路段和地点设置警示标识;二是各镇街要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督查组,对违规乱倒垃圾的地点及乱倾倒行为进行每日巡查监督,反复出现问题的地段要进行蹲点值守、现场办公。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通过设立环境保护宣传栏、居民委员会专题宣讲等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蓝关街办)

六、整治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1615日至10日)各镇街、各部门要扎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整治标准,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6111日至331日)开展跟踪督导检查,重点对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易反复出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望”,强化成果巩固。同时,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满意率和支持率。

第三阶段(验收评比阶段:201641日至415日)县城市管理局、县政府督办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验收考评,并就相关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6年是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巩固提升年,更是全面建成国家卫生县城的决胜之年。全力做好该项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展现蓝田美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扎实安排部署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网格管理,责任到人。各镇街、各部门要第一时间广泛动员广大领导干部,迅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来,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细化领导干部职能分工,实行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包片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包路段、业务干部设岗定责的层级化的管理机制,继续坚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实地巡查—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及农村环境卫生“户收集、村保洁、镇清运”的管理模式,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扎实高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以着力解决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核心。县城区要着力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出店占道经营、野广告等易反复出现的问题,着力解决农贸市场及农产品交易早市、汽车站营运秩序及环境卫生、城中村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要以集中清运积存垃圾为重点,以居民文明健康宣传教育为主导,克服一切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鼓足气,卯足劲,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确保本次整治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四)长效管理,一抓到底。各镇街、各部门“一把手”要对本次整治工作亲力亲为,一抓到底,注重过程管理,整治工作的每一阶段都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要号召机关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同时,要设立监督信箱、热线电话及《群众意见建议及反馈情况记录簿》等台帐,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记录、及时办理、及时反馈。

(五)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考核奖惩。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电视台积极配合,对各镇街、各部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安排部署、整改落实、成果巩固进行全过程暗访检查报道。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政府督办室积极配合,对各镇街、各部门城乡环境卫生的整治效果进行综合验收考评,并将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县监察局要依据相关规定,对整治工作中贯彻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整治工作无明显成效的单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及责任追究。各镇街、各部门要将活动各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汇报总结形式及时报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石巍,联系电话:18792640959)。

推荐访问:蓝田县 环境卫生 实施方案 【城管方案】蓝田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