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对马克思转化理论出现认识“偏差”的根源

摘要: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是对传统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的批判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它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唯物主义的束缚,具有“物性论”色彩;它与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相比,在理论高度上存在相当的距离。马克思不仅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分析方法,还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将黑格尔的思维形式与近代科学精神结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德国式科学主义的思想方法;恩格斯则把黑格尔的思维形式与“绝对精神”一起抛弃掉了。恩格斯过于偏重理论的现实指导意义,一定程度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

关键词:实践唯物主义;现代唯物主义;黑格尔体系;实践导向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2-0009-10

从原则上看,马克思、恩格斯在唯物主义、辩证法、历史观、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批判态度、对未来社会的理想等方面都具有高度一致性。然而,他们的思想理论又呈现不同的特质,存在不少具体差异。这些因素不能不影响到恩格斯对马克思转化理论的认识。本文拟通过哲学、经济学的交叉研究,结合理论与现实的关系,探讨恩格斯的认识“偏差”的根源。

一、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认识方面具有不同的特质

马克思、恩格斯都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以及唯物史观,因而在原则上具有一致性。但在这种一致性的基础上,他们的哲学理论又具有不同的特质。

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理论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它表现出对“实践”的高度重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1]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费尔巴哈哲学的11条意见便有8条直接谈到实践问题。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2]“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3]“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4]他最后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6]。《德意志意识形态》①指出:真正的实证科学,应该“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7];唯物主义历史观“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8]。马克思甚至直接提出了“实践的唯物主义”[9]的概念。马克思关于实践的认识,与他关于人的外化思想有直接的联系。在他看来,社会存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这种外化的过程也就是人们的实践过程。

“实践”一旦被突出出来,“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样一个历史观层面的基本思想便不再上升为传统意义的哲学本体论。这是因为,决定人们的意识的“社会存在”是实践的产物,是人的对象性本质力量外化的结果,因此,“社会存在”的生成过程离不开实践,而人的实践总是和思维及其获得的知识密切联系着。总之,“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它的思维着的意识来说,又是它的被理解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10]“思维和存在虽有区别,但同时彼此又处于统一中。”[11]这样,“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便不再以“存在决定思维”这样一个传统唯物主义的本体论观点为基础。可见,如果沿着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分析逻辑发展下去,也就必然要提出如何同时超越传统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派别的理论任务。早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就指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12]他明确强调:“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13]所谓“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该书编者的注释认为是“指费尔巴哈的整个唯物主义观点”[14]。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首先提出的同样是传统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片面性,并表达了超越两者对立的愿望。他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含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15]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同样指出:只要描绘出人们的能动的生活过程即实践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搜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的活动。”[16]

随着实践唯物主义超越传统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任务的提出,人的主体性必然进一步得到提升。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17]这里充分凸显了人的“加工”所具有的意义。他又指出:人们“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18];“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19]。他强调:“从主体方面来看: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才对我而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恰好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20]这些表明,自然尽管始终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前提,纯粹的自然对人是无意义的,只有人的感觉所及的自然,即进入了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范围、从而人化的自然才是有意义的。他还指出:“如果我的生活不是我自己的创造,那么我的生活就必定在自身之外有这样一个根源。因此,创造是一个很难从人民意识中排除的观念。”[21]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体现着“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22]。“(人)必须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人的)形成过程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形成过程”[23]。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者。”[24]他在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这一命题时,认为“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25]可见,马克思的历史观是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是充分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作用的,是彻底唯物的历史发展的人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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