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教学促进市场营销专业大学生法律修养的几点体会

摘要:法律修养是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案例教学在市场营销专业的经济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效果明显,激发了大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修养。实践教学中体会至深,愿与同仁商榷,将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

关键词:经济法;案例教学;法律修养

通过经济法案例实践教学,市场营销专业大学生学习习惯和思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学生们认识到了经济法学科在市场营销实际工作的价值,经济法理论变得通俗易理解,大学生学习兴趣增强,大学生们的法律思维普遍提高,法律修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

一、大学生们进一步认识到了经济法的重要地位

一些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存有“法律是摆设、“有权就有钱、钱大于法”等错误认识,无形中对现代法律意识的导入形成了心理上的抵触。校园内一些大学生的法律困惑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不仅有损于法律的权威,也会使一部分学生误认为法律作用低,从而造成了部分大学生忽视法律地位。现实社会中一些违法行为的出现、法律漏洞的显现,对于满怀希望的大学生而言,是一种重创,一些大学生失去了对于法律的信赖,常会出现漠视法律、践踏法律的事件。

在经济法实践课开课后,大学生们通过经济法案例进一步认识到了经济法的重要地位。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经济法》学科理论性强,要求大学生熟练掌握经济法律基础知识,牢记法律条文,又需要在市场营销实践中准确运用,以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将法律风险控制到最低,因此,实践性更强,领悟更具体,更易理解。通过案例教学在经济法实践课的中展示,大生们收获很多。如通过公司法案例,大学生清楚地了解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同时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线。通过合同法案例,大学生们认识到签字的法律意义,认真审读合同内容的重要性。当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时,提到广告商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大学生们反响非常强烈,对法就在每个人身边高度认同。有些大学生开始认识到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还停留在很低的层次,一些大学生认为自已是法盲。大家普遍认为,认真学习和践行经济法,认真守法和依法办事是今后就业的重要基础。

可见,经济法实践教学改变了大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同时改变了大学生的学习习惯。一些大学生积极主动发言,积极提问,课堂变得活跃了,经济法实践教学彰显出了其应有作用。

二、提高了大学生们学习法律的兴趣

大学生学习经济法,法律能力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案例教学,大学生们对经济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经济法实践课充满了期待,大学生们对法条与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非常感兴趣。实践再一次证实,我们教师应该善于发现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教师要改善自己的教学方法,通过课堂教学设计,让学生积极参与互动,培养学生的基本能力和科学思维,提高教学质量。

将法律知识融入大学生心中,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相信学生,一方面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另一方面提高学生亲自动手参与实践的能力。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增加,同时为经济法实践教学提供了保障。一些大学生主动咨询法律问题,包括也咨询家里或亲朋的法律问题,大学生们学习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学习法律兴趣极大提高。

三、提升了大学生的法律思维

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法律思维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大学生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大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律实践等途径,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有助于养成法律思维习惯。如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

通过经济法实践课堂,大学生们积极参与实践案例讨论,在快乐的氛围中深入掌握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同时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课堂的积极性。我们也深深地体会到教师既要重视经济法实践教学,又要要转变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由理论教学向侧重实务操作转变,以提高实践教学的时效性。

大学生们学习经济法法律知识,就是要认真地遵守法律规定,能够在学习、生活、就业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大学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徑,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培养自已的法治素养,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从而保护自己,加强自我修养,并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综上,全面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要依靠学校的规范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制宣传和加强法律教育。我们这里强调的经济法实践教学只是期中的一方面,主要是与市场营销专业大学生就业活动相联系。实践表明:努力探索课堂教育的新方法,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加强经济法实践技能指导,为大学生创造出更多的法律思考、法律实践机会,帮助大学生自觉养成法律思维习惯,这是促进大学生法律修养一个重要方面。

作者简介:郭斌(1966~),男,黑龙江密山市人,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副教授,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本文系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十三五”重点课题,“案例教学在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与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Z1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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